|
|||
![]() |
|||
| 首页 创业政策 创业项目库 专家咨询团 学员库 创业指南 创业培训 专家点评 创业故事 创业书架 大学生创业 网上报名 求职 招聘 | |||
廉租住房审批操作流程时间:2011-10-28 |
||||||||
|
廉租住房审批操作流程
(一)对象条件: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,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:1、户口。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五年以上,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家庭;2、收入。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%;3、住房。无房户或住房困难家庭。单身人士申请廉租住房保障,须年满30周岁以上,并属相关部门认定的丧失劳动能力的对象。 (二)保障方式 廉租住房保障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,租金核减和实物配租为辅。 (三)补贴标准 2008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调整为无房户每人每月160元;住房困难家庭每人每月80元,但一个家庭可享受的廉租住房补贴金额最高每月不超过800元。
| ||||||||
|
|
||||||||
|
||||